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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10 20:41:56 造价员考试
2015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
2015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造价员考试
附件2:
 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
  1、案例试卷应使用蓝、黑墨水钢笔、签字笔。使用铅笔答题者,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。
  2、凡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以外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工作单位、座位号等有关考生信息或在答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者,考试成绩无效。
  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视其严重程度中止其考试,清退出场,试卷按零分处理:
  a、交头接耳及擅自走动,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;
  b、偷看他人试卷,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;
  c、理论考试时夹带不允许带进考场的书籍或资料;
  d、考生之间传递纸条或偷换答卷;
  e、相互借用考试文具、书籍资料。
  4、同一份答卷字迹不一致,该考生的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;同一考场答题内容雷同、抄袭现象严重者,该考场考生成绩无效。
  5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考试成绩无效,停止其申报考试资格一次,并通知其所在单位:
  a、伪造准考证或身份证件;
  b、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;
  c、将试卷或答题纸带出考场。
  6、对无理取闹、扰乱考场秩序,不听从监考人员劝阻,辱骂监考人员或其他应考人员、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,取消其考试资格,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  7、有其他作弊等行为,视情节参照以上规定处理。造价员考试